关于公司规章制度这方面的问题,那真的是老生常谈了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条就有明确的规定:
用人单位在制定、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、劳动实践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,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,提出方案和意见,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。
第二百五十四章 公司罚款和薪酬保密(1 / 2)
关于公司规章制度这方面的问题,那真的是老生常谈了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条就有明确的规定:
用人单位在制定、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、劳动实践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,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,提出方案和意见,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。